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性业务经营活动第二十四条国际海运业及辅助业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相关统计信息。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