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交通运输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公平、高效、便利的原则,管理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和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鼓励公平竞争,禁止不正当竞争。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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