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九条

第三章 数据分级

第九条

潜在影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数据为三级数据:

(一)易引发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二)对国民经济、行业发展、公众利益、社会秩序乃至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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