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公益广告活动,鼓励、支持、引导单位和个人以提供资金、技术、劳动力、智力成果、媒介资源等方式参与公益广告宣传。 各类广告发布媒介均有义务刊播公益广告。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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