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公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会同国家公园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建立局省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国家公园保护管理工作。
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和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可以商国家公园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国家公园日常工作协作机制。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和各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可以建立咨询机制,广泛听取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等的意见。
- 制定机关
- 林草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会同国家公园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建立局省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国家公园保护管理工作。
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和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可以商国家公园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国家公园日常工作协作机制。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和各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可以建立咨询机制,广泛听取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等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