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公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公众服务
第三十六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负责组织设计和发布中国国家公园标志,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可以确定其管理的国家公园专用标志。
未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同意,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中国国家公园标志。
- 制定机关
- 林草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公众服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负责组织设计和发布中国国家公园标志,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可以确定其管理的国家公园专用标志。
未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同意,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中国国家公园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