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基金组织架构
第七条
基金政策指导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制定基金基本管理制度提出指导意见;
(二)对基金发展方向、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给予政策性指导;
(三)对基金赠款、有偿使用等的支持方向以及其他政策提出指导意见;
(四)对影响基金发展的其他重大事项提出指导意见。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外交部 科技部 农业农村部 气象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基金组织架构
基金政策指导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制定基金基本管理制度提出指导意见;
(二)对基金发展方向、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给予政策性指导;
(三)对基金赠款、有偿使用等的支持方向以及其他政策提出指导意见;
(四)对影响基金发展的其他重大事项提出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