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科技部、农业农村部和气象局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外交部 科技部 农业农村部 气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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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