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实现基金宗旨,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外交部 科技部 农业农村部 气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