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 / 第八条独立法条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第八条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税务机关应当将征收的税款按照国家规定直接缴入国库,不得缴入在国库以外或者国家规定的税款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 任何税务机关不得占压、挪用和截留税款。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