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 / 第五十条独立法条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第五十条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本规程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