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第十七条第二章 税款缴库第十七条用划缴入库形式缴库时,税务机关可以将应缴税款信息分户发送至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办理税款实时划缴入库,也可以将多户应缴税款信息批量发送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办理税款定时划缴入库。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