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第十七条

第二章 税款缴库

第十七条

用划缴入库形式缴库时,税务机关可以将应缴税款信息分户发送至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办理税款实时划缴入库,也可以将多户应缴税款信息批量发送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办理税款定时划缴入库。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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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