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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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