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四条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电子化,建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