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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