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 / 第四十五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第四十五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情报员专业培训机构违反规定颁发或者不颁发培训合格证的,由民航局或者地区管理局处以警告或者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