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 / 第四十一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第四十一条第四章 执照管理第四十一条经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地区管理局批准,持照人注册条件要求可视情况降低,但应当对其提供航空情报服务的范围做出相应的限制。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