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执照管理

第四十一条

经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地区管理局批准,持照人注册条件要求可视情况降低,但应当对其提供航空情报服务的范围做出相应的限制。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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