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执照管理

第三十六条

持照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注册: (一)符合本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近期经历要求; (二)通过所在单位组织的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具备情报服务工作岗位应掌握的知识和技能。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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