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第十七条第二章 执照申请与颁发第十七条经主持技能考核的情报检查员评定,情报员执照技能考核合格者由地区管理局签发技能考核合格证。技能考核合格证有效期为1年。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