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第十五条第二章 执照申请与颁发第十五条情报员执照技能考核内容应当符合本规则对申请人应当具备技能的要求。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