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六条畜禽养殖场兴办者拥有两个以上畜禽养殖场的,应当分别备案。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