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1号第七十二条

第三章 经营规则

第七十二条

保险代理人及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过程中,不得索取、收受保险公司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合同约定之外的酬金、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保险代理业务之便牟取其他非法利益。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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