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1号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1号第二十七条第二章 市场准入 / 第二节 任职资格第二十七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与高级管理人员、省级分公司以外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