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1号 / 第一百一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1号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从业人员,离职后被发现在原工作期间违反保险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