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相关单位和个人发现评审工作中存在请托的,应及时向评审组织者、承担者或有关监督部门如实反映。对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恶意举报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反映不实或不能证明存在问题的,要以适当方式及时澄清、消除影响。

制定机关
科技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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