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 / 第六条独立法条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六条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国际核查制度。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