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档案行政许可程序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档案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第五条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第五条档案行政许可实行统一受理制度,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办理行政许可受理事项。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