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5号) / 第八十三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5号)第八十三条第五章 驾驶、轮机联系制度 / 第二节 航行中第八十三条抵港前,轮机长应当将本船存油情况报告船长。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