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5号) / 第七十六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5号)第七十六条第五章 驾驶、轮机联系制度 / 第一节 开航前第七十六条开航前,值班驾驶人员应当会同轮机值班船员核对船钟、车钟、舵等,并将核对情况记入航行日志、轮机日志。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