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5号) / 第六十九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5号)第六十九条第四章 轮机值班 / 第四节 交接班第六十九条接班人员应当提前15分钟到达机舱巡视检查,做好接班前的准备。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