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5号)第五十四条
第四章 轮机值班 / 第二节 航行值班
第五十四条
机舱无人值守的,轮机值班船员在获知报警、呼叫时,应当立即到达机舱。
主机状态由机舱人工操控时,轮机值班船员应当在操纵台值守。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轮机值班 / 第二节 航行值班
机舱无人值守的,轮机值班船员在获知报警、呼叫时,应当立即到达机舱。
主机状态由机舱人工操控时,轮机值班船员应当在操纵台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