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5号)第五十四条

第四章 轮机值班 / 第二节 航行值班

第五十四条

机舱无人值守的,轮机值班船员在获知报警、呼叫时,应当立即到达机舱。

主机状态由机舱人工操控时,轮机值班船员应当在操纵台值守。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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