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5号)第五十一条

第四章 轮机值班 / 第二节 航行值班

第五十一条

轮机长应当每天对重要机电设备、轮机值班情况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记入轮机日志。遇下列情况应当到机舱指挥:

(一)进、出港口;

(二)通过桥区水域、弯窄浅险航段;

(三)机电设备发生危及安全的故障;

(四)遇恶劣天气或者船舶应急反应时;

(五)船长指令或者值班船员有需求时。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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