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5号)第三十九条

第三章 驾驶值班 / 第五节 作业值班

第三十九条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旅客时,船长应当作出保持货物、旅客和环境安全的值班安排。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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