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5号)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驾驶值班 / 第四节 停泊(系泊、锚泊)值班

第三十二条

驾驶值班船员应当经常检查舷梯、锚链、跳板以及安全网,及时调整系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5号)第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