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5号)第十三条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十三条
船长应当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船员的不良操作行为。
在遇到能见度不良、恶劣天气、航行条件复杂等可能影响船舶安全的情形时,船长应当亲自操纵船舶或者监督航行。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一般要求
船长应当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船员的不良操作行为。
在遇到能见度不良、恶劣天气、航行条件复杂等可能影响船舶安全的情形时,船长应当亲自操纵船舶或者监督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