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5号)第十一条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十一条
值班船员应当遵守下列驾驶台和机舱资源管理要求:
(一)值班船员应当正确接收和处置气象、水文、周围船舶动态等与航行安全有关的信息;
(二)值班船员应当保持通信沟通联络有效畅通;
(三)值班船员对值班安全产生怀疑时,应当立即告知船长、轮机长、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
(四)值班船员应当按照要求记录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