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八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及时公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等信息以及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的结果,方便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