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 第六十五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的违法行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