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和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风险程度,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并动态调整。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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