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 第四十一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三章 经营质量管理第四十一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协助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对所经营的医疗器械开展不良事件监测,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