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计生委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行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计生委 中国残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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