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计生委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二章 服务提供

第十八条

残疾人服务机构因歇业、解散、被撤销或者其他原因暂停或终止服务的,行业管理部门应当指导和督促残疾人服务机构妥善处理后续事宜,最大限度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制定机关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计生委 中国残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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