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计生委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计生委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第二章 服务提供第十一条残疾人服务机构按照服务协议为接收的残疾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规范。制定机关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计生委 中国残联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