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凡制定、修订、审批和发布、复审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必须遵守本办法。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