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章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制定第十三条各技术委员会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下达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计划项目组织和指导起草工作,督促工作进展,检查完成任务的情况。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