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计划

第十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上报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计划项目草案统一汇总、审查、协调,于当年12月前将批准后的下一年度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计划项目下达。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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