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九十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九十条

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向员工发行证券用于激励的办法,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