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第四十二条独立法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二条第四章 信息披露第四十二条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议案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应当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