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三十九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制定募集说明书或者其他证券发行信息披露文件内容与格式准则、编报规则等信息披露规则,对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的内容、格式、编制要求、披露形式等作出规定。 交易所可以依据中国证监会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信息披露细则或者指引,在中国证监会确定的信息披露内容范围内,对信息披露提出细化和补充要求,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实施。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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