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六条第三章 发行程序第三十六条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或者注册程序的中止、终止等情形参照适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